第十八章 內田之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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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奇怪,奇怪啊。”劉星野連說了兩個奇怪,“鳩村那天是什麽時候離開家的?”
“7點過5分左右。據他老婆介紹,他們吃完飯的時候已經快7點了。飯後不久,鳩村接到一個電話,放下電話後,鳩村說他要去7號樓一趟,但沒說是什麽事。事後我們查到那個電話正是從鳩村的辦公室裏打的。”
“是兇手打的?”
“應該是這樣。不知道兇手說了什麽,能讓鳩村在那個時候趕往7號樓。反正,他一去就被人用乙醚捂昏了,估計用的是紗布。事後,我們在鳩村的臉上和口鼻部發現一點乙醚的成分。”
“先捂昏,再被殺?”劉星野覺得有點奇怪,兇手既然可以從背後捂昏鳩村,為什麽不直接把他殺了。
“鳩村班長是怎麽死的?兇器是什麽?”
“他是被棒球棒打死的,兇器當時就放在實驗室的地上。”
劉星野吃了一驚:“棒球棒?哪來的棒球棒?”
那時候知道棒球的人不多,玩的就更少了,有棒球棒的人就更加鳳毛麟角了。
野島苦笑起來。“說起來也是邪門,那個棒球棒就是鳩村自己的。”
“是他的?他被自己的棒球棒打死了?”
野島再次苦笑。“就是這樣。鳩村這家夥很喜歡美國那一套,他去過美國,回來時帶回來一根棒球棒。平時,他把棒球棒放在他的辦公室裏,沒事的時候就喜歡拿出來比劃兩下,給他們班裏的人介紹一下棒球比賽的規則,結果沒想到,最後他就死在這根棒球棒上。”
劉星野說:“太奇怪了,兇手為什麽一定要用那根棒球棒把他打死呢?你剛才說鳩村一去那裏就被捂昏了,在這種情況下,兇手可以使用任何兇器結果他的性命,比如匕首之類的兇器,這樣更直接,而且不會發出很大的動靜,使用棒球棒把人的頭打爛,這個……看上去更加殘忍,難道兇手和鳩村有什麽深仇大恨嗎?”
“對此,我們也納悶,因為沒發現什麽人和鳩村有這麽大的深仇大恨,非得用棒球棒把頭打開花。”
“如果不是深仇大恨,或許鳩村做了什麽事,惹怒了兇手?”劉星野繼續猜測。
野島目光有些閃爍。“這個我們也在查。”
劉星野註意到野島似乎在掩飾什麽,不過,他沒有揭穿,只是默默地喝了兩口水。
辦公室裏靜下來。
劉星野想了想,說道:“星野君,讓我來猜猜困擾你們的地方。這兩個案子有很多共同點,所以,你們認為兇手很可能是同一個人,由於死者都來自同一個單位,所以,你們認為兇手很可能也是這個單位的人。”
野島點頭。“我們一開始的確就是這麽認為的。”
“首先,兩個死者都是鳩村班的人,兇手可能就是針對這個班的人;其次,兩個死者死的時候,鞋襪都被剝去了;第三,兩個死者臨死前都寫下了羅馬字母。
這些都是這兩個案子之間的共同點,所以,你們認為兇手是同一個人,並且是內部人的看法是有道理的。
但是,讓你們感到困惑的是這兩個案子之間還有一些不同點。
首先,兇手行兇的方式不通過,一個是被棒球棒打死,而另一個則是被抹脖子。我們一般認為兇手如果是同一個人,那麽,這個兇手行兇的方式一般都是一樣的,而這裏則不同;
其次,這兩個死者雖然臨死前都留下了羅馬字母,但是,兩人留下的字母卻不同。我們一般認為,死者臨死前留下的字跡都是表明兇手的身份的,不同的字母可能意味著不同的兇手,這和你們原來的設想大相徑庭;
還有,兩個死者的死亡地點也不同,一個死在單位裏,一個則死在公共場所。
這兩個案子的共同點,讓你們認為兇手可能是同一個人,但是兩個案子的不同點,又讓你們懷疑這個觀點。這就是你們的困惑:兇手到底是同一個人,還是兩個人?”
“沒錯。”野島說,“我們也設想過兇手可能是兩個人,第二個兇手是模仿第一個兇手。他殺了倉木,為了掩飾,他故意脫去倉木的鞋襪,在地上寫下字母,企圖誤導我們的調查。”
劉星野接口道:“第二個兇手既然知道第一個案子的某些細節,說明他很可能是同一個單位的人,當然,也不能排除他是單位外的人,聽說了鳩村的案子,然後照葫蘆畫瓢,模仿了一番。不管怎麽說,他都是一個可以接近731部隊的人,否則是不可能聽說這件事的。”
野島說:“這的確是困擾我們的地方,這兩個案子都出於保密狀態,除了731的人,其他地方的人很難知道。”
劉星野說:“現在,讓我們來看看第三個案子,或許它可以給我們帶來新的啟示。”
野島苦笑著搖頭。“可惜,第三個案子並沒有讓案情明朗,反而讓案情更加混亂了。
第三個案子發生在兩天前,也就是2月6日,按你們中國的農歷計算,應該是正月十一。
對前兩個案子的調查,讓我們認為兇手的目標可能是鳩村班,所以,我們對鳩村班的人進行了嚴格的保護,同時也是監視,因為我們懷疑,兇手可能也是鳩村班的人,否則,他不會對鳩村和倉木的行蹤那麽了解。
但是,第三個案子的發生,徹底打碎了我們的這個設想。
第三個案子發生在協和街的一條巷子裏,同樣是晚上,被殺的是石岡班的內田技師。”
劉星野說:“這次不再是鳩村班的人了?”
“沒錯,這讓我們的設想落了空,我們本來以為兇手的目標是鳩村班的人。”
“兇器呢?”
“這一次兇手用的是匕首,內田身上被捅了好幾刀,致命的一刀是捅在心臟上。”
劉星野說:“第一次兇手用的是棒球棒,第二次用的是薄片刀,第三次用的是匕首。第一次兇手打了好幾下,把鳩村的頭打開了花,第二次是抹脖子,兇手只出了一刀,第三次則是捅了好幾刀。三次殺人,三種不同的兇器,三種不同的手法。”
野島說的確是這樣。
“其他證據呢?”
“這一次,內田的鞋襪也被扒掉了。後來我們在附近找到了他的鞋襪,鞋跟也被割開了。不知道兇手要找什麽。不過,和前兩個案子不一樣,這一次內田沒有在地上留下字母。”
“沒有留下字母?”劉星野說,“有意思,有意思,這個案子現在越來越有意思了。”
“還有一點,內田這家夥吸鴉片。”野島說。
“吸鴉片?”這是一個新情況,劉星野想了一下,“你是說兇手割開內田的鞋跟,可能是在找鴉片。”
“有這個可能。你知道我們一直對兇手為什麽把死者的鞋襪脫了感到奇怪,或許這和在鞋跟裏藏鴉片有關。”
“鳩村和倉木也吸鴉片嗎?”
“他們都是偶爾才吸,據鳩村的老婆說,他好幾年沒吸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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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7點過5分左右。據他老婆介紹,他們吃完飯的時候已經快7點了。飯後不久,鳩村接到一個電話,放下電話後,鳩村說他要去7號樓一趟,但沒說是什麽事。事後我們查到那個電話正是從鳩村的辦公室裏打的。”
“是兇手打的?”
“應該是這樣。不知道兇手說了什麽,能讓鳩村在那個時候趕往7號樓。反正,他一去就被人用乙醚捂昏了,估計用的是紗布。事後,我們在鳩村的臉上和口鼻部發現一點乙醚的成分。”
“先捂昏,再被殺?”劉星野覺得有點奇怪,兇手既然可以從背後捂昏鳩村,為什麽不直接把他殺了。
“鳩村班長是怎麽死的?兇器是什麽?”
“他是被棒球棒打死的,兇器當時就放在實驗室的地上。”
劉星野吃了一驚:“棒球棒?哪來的棒球棒?”
那時候知道棒球的人不多,玩的就更少了,有棒球棒的人就更加鳳毛麟角了。
野島苦笑起來。“說起來也是邪門,那個棒球棒就是鳩村自己的。”
“是他的?他被自己的棒球棒打死了?”
野島再次苦笑。“就是這樣。鳩村這家夥很喜歡美國那一套,他去過美國,回來時帶回來一根棒球棒。平時,他把棒球棒放在他的辦公室裏,沒事的時候就喜歡拿出來比劃兩下,給他們班裏的人介紹一下棒球比賽的規則,結果沒想到,最後他就死在這根棒球棒上。”
劉星野說:“太奇怪了,兇手為什麽一定要用那根棒球棒把他打死呢?你剛才說鳩村一去那裏就被捂昏了,在這種情況下,兇手可以使用任何兇器結果他的性命,比如匕首之類的兇器,這樣更直接,而且不會發出很大的動靜,使用棒球棒把人的頭打爛,這個……看上去更加殘忍,難道兇手和鳩村有什麽深仇大恨嗎?”
“對此,我們也納悶,因為沒發現什麽人和鳩村有這麽大的深仇大恨,非得用棒球棒把頭打開花。”
“如果不是深仇大恨,或許鳩村做了什麽事,惹怒了兇手?”劉星野繼續猜測。
野島目光有些閃爍。“這個我們也在查。”
劉星野註意到野島似乎在掩飾什麽,不過,他沒有揭穿,只是默默地喝了兩口水。
辦公室裏靜下來。
劉星野想了想,說道:“星野君,讓我來猜猜困擾你們的地方。這兩個案子有很多共同點,所以,你們認為兇手很可能是同一個人,由於死者都來自同一個單位,所以,你們認為兇手很可能也是這個單位的人。”
野島點頭。“我們一開始的確就是這麽認為的。”
“首先,兩個死者都是鳩村班的人,兇手可能就是針對這個班的人;其次,兩個死者死的時候,鞋襪都被剝去了;第三,兩個死者臨死前都寫下了羅馬字母。
這些都是這兩個案子之間的共同點,所以,你們認為兇手是同一個人,並且是內部人的看法是有道理的。
但是,讓你們感到困惑的是這兩個案子之間還有一些不同點。
首先,兇手行兇的方式不通過,一個是被棒球棒打死,而另一個則是被抹脖子。我們一般認為兇手如果是同一個人,那麽,這個兇手行兇的方式一般都是一樣的,而這裏則不同;
其次,這兩個死者雖然臨死前都留下了羅馬字母,但是,兩人留下的字母卻不同。我們一般認為,死者臨死前留下的字跡都是表明兇手的身份的,不同的字母可能意味著不同的兇手,這和你們原來的設想大相徑庭;
還有,兩個死者的死亡地點也不同,一個死在單位裏,一個則死在公共場所。
這兩個案子的共同點,讓你們認為兇手可能是同一個人,但是兩個案子的不同點,又讓你們懷疑這個觀點。這就是你們的困惑:兇手到底是同一個人,還是兩個人?”
“沒錯。”野島說,“我們也設想過兇手可能是兩個人,第二個兇手是模仿第一個兇手。他殺了倉木,為了掩飾,他故意脫去倉木的鞋襪,在地上寫下字母,企圖誤導我們的調查。”
劉星野接口道:“第二個兇手既然知道第一個案子的某些細節,說明他很可能是同一個單位的人,當然,也不能排除他是單位外的人,聽說了鳩村的案子,然後照葫蘆畫瓢,模仿了一番。不管怎麽說,他都是一個可以接近731部隊的人,否則是不可能聽說這件事的。”
野島說:“這的確是困擾我們的地方,這兩個案子都出於保密狀態,除了731的人,其他地方的人很難知道。”
劉星野說:“現在,讓我們來看看第三個案子,或許它可以給我們帶來新的啟示。”
野島苦笑著搖頭。“可惜,第三個案子並沒有讓案情明朗,反而讓案情更加混亂了。
第三個案子發生在兩天前,也就是2月6日,按你們中國的農歷計算,應該是正月十一。
對前兩個案子的調查,讓我們認為兇手的目標可能是鳩村班,所以,我們對鳩村班的人進行了嚴格的保護,同時也是監視,因為我們懷疑,兇手可能也是鳩村班的人,否則,他不會對鳩村和倉木的行蹤那麽了解。
但是,第三個案子的發生,徹底打碎了我們的這個設想。
第三個案子發生在協和街的一條巷子裏,同樣是晚上,被殺的是石岡班的內田技師。”
劉星野說:“這次不再是鳩村班的人了?”
“沒錯,這讓我們的設想落了空,我們本來以為兇手的目標是鳩村班的人。”
“兇器呢?”
“這一次兇手用的是匕首,內田身上被捅了好幾刀,致命的一刀是捅在心臟上。”
劉星野說:“第一次兇手用的是棒球棒,第二次用的是薄片刀,第三次用的是匕首。第一次兇手打了好幾下,把鳩村的頭打開了花,第二次是抹脖子,兇手只出了一刀,第三次則是捅了好幾刀。三次殺人,三種不同的兇器,三種不同的手法。”
野島說的確是這樣。
“其他證據呢?”
“這一次,內田的鞋襪也被扒掉了。後來我們在附近找到了他的鞋襪,鞋跟也被割開了。不知道兇手要找什麽。不過,和前兩個案子不一樣,這一次內田沒有在地上留下字母。”
“沒有留下字母?”劉星野說,“有意思,有意思,這個案子現在越來越有意思了。”
“還有一點,內田這家夥吸鴉片。”野島說。
“吸鴉片?”這是一個新情況,劉星野想了一下,“你是說兇手割開內田的鞋跟,可能是在找鴉片。”
“有這個可能。你知道我們一直對兇手為什麽把死者的鞋襪脫了感到奇怪,或許這和在鞋跟裏藏鴉片有關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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